對于在易燃、易爆、易灼燒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工人,可以發放和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SDS成分/組成信息中明確了純品的化學組成及可能雜質含量,SDS不適用于混合物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依據設計壓力、容積和介質危害性三個因素將壓力容器可劃分為第一類壓力容器、第二類壓力容器和第三類壓力容器。一般情況下,如發生事故,第三類壓力容器的危險性較大
SDS是生產企業應隨化學產品的銷售向用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使用戶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起到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
《安全生產法》規定,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