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武術被稱為“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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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拳一詞最早記載于明代毛元儀《紀效新書拳經捷要篇》中。
武術中的“八法”是指手,眼,身法,步,精神,氣,力,功。
實戰式站立后,雙腳的整個腳底均需要緊貼地面
在太級一章中,需要發聲的動作為馬步沖拳
演練水平的評分包括演練水平等級的評分和內容、結構、布局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