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比賽中,每隊可向裁判員提交()名替補球員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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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武術被稱為“武藝”
足球比賽中,每隊上場人數最少應為7人
推踢的主要作用在于破壞對手的重心,然后趁其不穩猛烈進攻
下格擋不僅可以用手腕來格擋,同樣可以使用手刀
實戰式站立時,前腳與后腳也可以在同一直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