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種情形下合同無效?
答:無效合同是指雖經當事人協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承認和保護的合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在法律上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追求的效果。導致合同無效的事由包括: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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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下列產品應有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說明的是()
各國金融體制一般都以()為主導。
簡述《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
甲與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先付款,乙后發貨。付款期限屆滿前,甲有確切證據證明乙有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的行為,便中止付款并及時通知乙。甲行使的權利是()
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由()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