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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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所設置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是()。
嚴禁從外地或本地區其它廠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光氣和異氰酸甲酯做為原料進行生產。
()決定了光氣中毒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