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勞動關系的特征。
作為勞動法調整對象的勞動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相比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征:
(1)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方是用人單位。
(2)勞動關系必須產生于勞動過程之中。
(3)勞動關系兼有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雙重性質。
(4)勞動關系具有縱向關系和橫向關系相互交錯的特征。
(5)勞動關系以勞動力的給付為主要內容。
暫無解析
在勞動法律關系體現的意志因素中,居于主導地位的是()
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勞動法對女職工孕期保護規定的是()
名詞解釋: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可以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須報縣級以上的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情形是()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以下做法符合法律規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