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元朝官員人仕的主要途徑。
(1) 以出身作為做官資格,勛臣、名門、儒史等出身均可作為條件。
(2) 從吏而官,稱“吏員出職”。
(3) 讀書做官,有兩條途徑,即貢授和科舉。
(4) 承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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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解放戰爭形勢的發展,中共中央在新收復的大城市中所設置的過渡性政權組織形式是
根據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縣實行tl治,縣長的產生方式是
名詞解釋:分封制
考試院院長須經總統提名后,()同意后任命。
遼朝漢族和渤海官僚的入仕門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