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參謀動機、參謀方向、參謀內涵、參謀方式和參謀效應的關系。
(1)參謀方向決定參謀效應。參謀行為的鏈式結構是:把握參謀方向——組織參謀內涵——運用參謀方式——取得參謀效應。構成完整的參謀活動過程。將上述參謀行為的對象具體化,可分別歸納為兩種參謀行為鏈式:一是正常的參謀方向如果采取切實的參謀內涵——得當的參謀方式——正面積極的參謀效應;如果采取失實參謀內涵——失當參謀方式——正向片面參謀效應。二是反常參謀方向——誤參謀內涵,如果是得當的參謀方式——逆向破壞參謀效應,如果是失當參謀方式——逆向干擾參謀效應。可見,在正常參謀方向引導下,一般都會取得于參謀對象有利的正向參謀效應。參謀方式方法運用失當也屬于非故意的片面參謀,可能會給參謀對象帶來某些消極影響,那也不會給參謀對象造成全局性的破壞或干擾。在反常參謀方向導引下,參謀者故意的誤導參謀行為其參謀內涵組織的越是周密、 參謀方式運用的越是有效, 則給參謀對象可能造成的危害全局的后果越是嚴重。(8 分)
(2)參謀動機左右方向。參謀者的參謀動機是參謀行為的出發點、推動力,從根本上左右著參謀方向及由此而可能產生的參謀效應。參謀方向表現為三種類型:一是純正的參謀動機,二是不純的參謀動機,三是異常的參謀動機。一般來說,純正的參謀動機能產生積極的參謀效應,但動機和效應之間未必呈現必然的統一關系,也可能好心辦壞事,純正的參謀動機也會演化出消極乃至破壞性的參謀效應。 (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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