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史實,分析概括奴隸制時期古希臘、古羅馬行政組織的主要特點。
(1)行政組織職能簡單且未明確分化。由于低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制及初步的社會分工的影響,奴隸制時期國家的管理職能既簡單又高度混同。
(2)古希臘、古羅馬的行政組織與國家機關其他組織開始有了初步的原始的分工。反映在組織結構上出現了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組織與宗教組織等,它們既相互交叉又略有分工。
(3)中央和地方的關系相對簡單。古希臘由于各城邦規模小,基本上不存在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古埃及、古羅馬都存在中央對地方的管理,但地方行政組織權力有限,主要職責是征收賦稅,管好本地水利工程和其他事務,因此,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比較簡單,權責劃分既簡單又統一。
(4)在共和制時期,行政組織的官員都無報酬,任期短,行政工作未職業化。當時,擔任國家公職被認為是一種榮譽。而且,不少官員還將個人財產投入到公共建設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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