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
前幾年,我國煤炭需求量逐年上升,各煤炭資源豐富地區都千方百計提高轄區內的煤炭產量,盡管各級政府嚴格監管,但煤礦安全事故仍時有發生。某市在2007年8月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煤礦安全事故,造成了相當嚴重的后果。事發后,有關部門在對事故進行緊急善后處理的同時,啟動司法程序以追究相關直接責任人的司法責任,并對相關政府部門負責人及主管副市長分別給予了行政撤職與行政記過的處分,以追究其行政責任。
請問:
(1)案例中對相關政府部門負責人及主管副市長分別給予行政撤職與行政記過的處分是基于什么制度而進行的?
(2)這種制度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3)為什么要建立這一制度?
(1)答:行政問責制度
(2)答:所謂行政問責制就是對行政管理中出現的失誤,不僅要追究行政管理當事人的責任,而且還要追究相關行政領導人的責任的一種制度。
(3)答:為了避免發生政府管理危機和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要求,政府的行政管制的職能將會逐步向公共服務的職能轉變,向責任行政的方向轉變。責任行政使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更加規范。同時,在現代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中,還必須重塑政府對社會的誠信關系,堅持誠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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