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地方人大常委會監督權的主要內容。
1.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
2.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報告
3.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
4.檢查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審查規范性文件的備案
5.進行詢問和質詢
6.必要時建立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
暫無解析
設區的市的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可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屬于常委會職權范圍內議案的法定聯名人數為()
人民法院的專有職權是()
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常委會會議期間,可向常委會提出對本級人民法院質詢案的法定聯名人數為()
屬于地方固定收入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