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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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摻混使用
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為了預防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煤礦井下生產過程中必須采取一定的減塵、降塵措施。目前,常采用的技術措施有()、通風防塵、噴霧灑水、刷洗巖幫等
井下主要室和工作場所應備有滅火器材
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