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規定的最高審判機關是()
B
暫無解析
明朝的()是將各種類型的賦役歸并為統一的貨幣稅的賦役制度。
清朝實行的會審制度中,由朝廷各部院長官會同復審各省上報的斬、絞監候案件的制度稱為()
抗日民主政權實行()
宋代不動產買賣中,加蓋了官印的契約稱為()
唐律中犯罪已被發現或已在服勞役的期間再重新犯罪的行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