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宣言
《人權宣言》:全稱是《人和公民的權利宣言》,是法國在1789年革命高潮制定的第一部憲法性文件,以“天賦人權”、“主權在民”、“三權分立”和其他法治思想為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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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認為,與自然狀態相對的是()。
與科斯一起被稱為法律經濟學開山鼻祖的是()。
簡述教會法的基本特點。
確立了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對大陸法系各國商事立法產生了重大影響的是()。
早期神學思想家奧古斯丁對法律的分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