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中國民事訴訟中的辯論原則。
辯論原則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當事人有權就爭議的案件事實和法律問題,各自陳述自己的主張、意見和根據,互相進行反駁和答辯,
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內容有:
⑴確立了當事人的辯論權
⑵辯論的具體內容極為廣泛
⑶辯論的表現形式和方式具有多樣性
⑷辯論原則貫穿于民事訴訟的全過程
暫無解析
訴前保全申請人,在法院采取財產保安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
對等原則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雙方當事人均被注銷城市戶口的訴訟,由()。
兩個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民事訴訟,當事人分別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該案應當由()。
提起選民資格案件的人被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