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及特點。
是指以小時計算報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時不超過4小時。一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制度。
特點:
1、可以立定口頭協議
2、不得約定試用期
3、勞動者可以簽訂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
4、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用工,終止用工后,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依小時計算的報酬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小時工資。
6、非全日制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暫無解析
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工,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是()。
2006年3月,施某與甲公司訂立經營用房裝修協議,約定由施某負責組織人員施工,裝修費用50萬元。裝修過程中除裝修材料外的所有費用一律由施某自付,施工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問題,均由施某自行承擔,甲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訂立協議后,施某即組織人員施工。4月1日,陳某在接受施某指派從事高處作業時摔傷,造成8級傷殘,發生各項損失65000元。陳某欲維護自己權益,咨詢相關律師。
試根據案情,給出你的意見。
下列情形中,不能夠認定為工傷的是()。
我國國有企業職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按照爭議發生的法律依據的不同,勞動爭議可以分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