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國際貸款協議中的消極擔保條款的作用。
依據稅收管轄權“來源國原則”,征稅國可以()。
我國負責外資并購安全審查的是()。
關于國際稅法中的“關聯企業”,說法正確的是()。
甲國A公司向乙國B公司訂購洗衣機8000臺,合同規定價格為每臺CIF600美元,2012年6月30日乙國某港口裝貨,信用證方式付款。保險公司為該批貨辦理了倉至倉一切險。貨物于2012年6月30日裝船時外包裝箱有嚴重破損,乙國B公司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貨物品質的保函。船長應乙國B公司的請求,出具了清潔提單,乙國B公司據此從銀行獲得了貨款。貨物到達甲國后,A公司發現,洗衣機外包裝箱有嚴重破損,分別向船舶公司和保險公司進行索賠,船舶公司出具了乙國B公司提供的保函,認為甲國A公司應當向乙國B公司索賠。
問題:
(1)船舶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
(2)保險公司如何對待甲國A公司的索賠?為什么
(3)單據與貨物不符,銀行是否承擔責任?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