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能力。
行為能力是指主體以自己的獨立行為依法行使權利的承擔義務,從而使教育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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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的頒行,標志著我國教育法學研究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教育法律責任。
教育法的適用是指教育法律關系主體嚴格按照教育法律規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實施的活動。
根據憲法和法律(包括教育法律)授權,由國家行政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