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制。
我國的教育法制,是與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相聯系的,按照依法治理原則和嚴格依法辦事的方式, 來管理規范各種教育活動的法律制度及其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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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制度。
根據憲法和法律(包括教育法律)授權,由國家行政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是()。
2006年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頒發于()年。
在1920年前后發明T.B.C.F制,使教育測量在科學化的道路上邁進一步的學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