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憙字伯陽,南陽宛人也。少有節操。從兄為人所殺,無子,憙年十五,常思報之。乃挾兵結客,后遂往復仇。而仇家皆疾病,無相距者。憙以因疾報殺,非仁者心,且釋之而去。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也。” 更始即位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更始乃征憙。憙年未二十,既引見,即除為郎中,行偏將軍事,使詣舞陰,而李氏遂降。光武破尋、邑,憙被創,有戰勞,還拜中郎將,封勇功侯。鄧奉反于南陽,憙素與奉善,數遺書切責之,而讒者因方憙與奉合謀,帝以為疑。及奉敗,帝得憙書,乃驚曰:“趙憙真長者也。”后拜懷令。大姓李子春先為瑯邪相,豪猾并兼,為人所患。憙下車,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即窮詰其奸,收考子春,二孫自殺。京師為請者數十,終不聽。時趙王良疾病將終,車駕親臨王,問所欲言。王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懷令趙憙欲殺之,愿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王無復言。其年,遷憙平原太守。時平原多盜賊,憙與諸郡討捕,斬其渠帥,余黨當坐者數千人。憙上言:“惡惡止其身,可一切徙京師近郡。”帝從之,乃悉移置潁川、陳留。于是擢舉義行,誅鋤奸惡。后青州大蝗,侵入平原界輒死,歲屢有年,百姓歌之。二十七年,拜太尉,賜爵關內侯。時南單于稱臣,烏桓、鮮插并來入朝,帝令憙典邊事,思為久長規。建初五年,憙疾病,帝親幸視。及薨,車駕往臨吊。時年八十四。謚曰正侯。(節選自《后漢書·趙憙傳》)
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A、更始即位/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不肯/云/聞宛之趙氏有孤孫熹/信義著名/愿得降之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補寫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1)《孟子·魚我所欲也》中說,雖然一點食物即可關乎生死,但若“”,饑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若“”,即便是乞丐也會拒絕。(2)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兩句寫昔日的琵琶女身價很高,引來了眾多紈绔子弟的追捧。(3)蘇軾《赤壁賦》中描寫明月初升的句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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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 題。
魯芝字世英, 扶風郡人也。世有名德, 為西州豪族。父為郭汜所害,芝襁褓流離,年十七,乃移居雍, 耽思墳籍..。郡舉上計吏,州辟別駕。魏車騎將軍郭淮為雍州刺史,深敬重之。舉孝廉,除郎中。后拜騎都尉、參軍事、行安南太守,遷尚書郎。曹真出督關右,又參大司馬軍事。真薨,宣帝代焉,乃引芝參驃騎軍事,轉天水太守。郡鄰于蜀,數被侵掠,戶口減削,寇盜充斥,芝傾心鎮衛,更造城市,數年間舊境悉復。遷廣平太守。天水夷夏慕德,老幼赴闕..獻書,乞留芝。魏明帝許焉。曹爽輔政,引為司馬。 芝屢有讜言嘉謀,爽弗能納。 及宣帝起兵爽,芝率余眾犯門斬關,馳出赴爽,勸爽曰: “公居伊周之位,一旦以罪見黜,雖欲牽黃犬, 復可得乎 ! 若挾天子保許昌,杖大威以羽檄征四方兵,孰敢不從! 舍此而去,欲就東市,豈不痛哉! ”爽懦惑不能用遂委身受戮芝坐爽下獄當死而口不訟直志不茍免宣帝嘉之赦而不誅俄而起為并州刺史。諸葛誕以壽春叛,魏帝出征, 芝率荊州文武以為先驅。誕平, 遷大尚書, 掌刑理。武帝踐阼..,轉鎮東將軍,進爵為侯。帝以芝清忠履正,素無居宅,使軍兵為作屋五十間。芝以年及懸車,告老遜位 ..,章表十余上,于是征為光祿大夫,位特進,給吏卒,門施行馬。 羊祜為車騎將軍,乃以位讓芝, 曰:“光祿大夫魯芝潔身寡欲,和而不同,服事華發,以禮終始,未蒙此選,臣更越之,何以塞天下之望!”上不從。其為人所重如是。泰始九年卒,年八十四。帝為舉哀,謚曰貞,賜塋田百畝。(節選自《晉書·魯芝傳》)
10. 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 爽懦惑不能用/ 遂委身受戮 / 芝坐爽 / 下獄 / 當死 / 而口不訟直/ 志不茍免 /宣帝嘉之 / 赦而不誅 / 俄而起為并州刺史/
B. 爽懦惑不能用/ 遂委身受戮 / 芝坐爽下獄/ 當死 / 而口不訟直志/ 不茍免 /宣帝嘉之 / 赦而不誅 / 俄而起為并州刺史/
C. 爽懦惑不能用/ 遂委身受戮 / 芝坐爽下獄/ 當死 / 而口不訟直/ 志不茍免 /宣帝嘉之 / 赦而不誅 / 俄而起為并州刺史/
D. 爽懦惑不能用/ 遂委身受戮 / 芝坐爽 / 下獄 / 當死 / 而口不訟直志/ 不茍免 /宣帝嘉之 / 赦而不誅 / 俄而起為并州刺史/
11. 下列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 《三墳》《五典》傳為我國古代典籍,后又以“墳籍”“墳典”為古代典籍通稱。
B. “闕”原指皇宮前面兩側的樓臺,又可作為朝廷的代稱,赴闕也指入朝覲見皇帝。
C. “踐阼”原指踏入古代廟堂前臺階,又表示用武力打敗敵對勢力,登上國君寶座。
D. 遜位, 也稱為讓位、 退位, 多指君王放棄職務和地位,這里指魯芝的謙讓行為。
12. 下列對原文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魯芝自小受苦,仕途少有挫折。他家本為豪族,但幼年失去父親后,即流離失所;入仕后受到郭淮器重,后又隨從曹真出督關右,官職也不斷得到升遷。
B.魯芝傾心革新,治政卓有成效。任天水太守時,蜀地飽受侵擾,人口減少,他全力守衛,修建城市,恢復舊境:離任時,天水各族百姓均請求讓他留任。
C.魯芝審時度勢,進宮勸諫曹爽。曹爽輔政時, 他在曹手下任司馬,曹受到討伐,他率部下馳援,并提出應對策略,勸曹挾天子以號令四方,然而未被采納。
D.魯芝潔身自好,深受羊祜推重。羊祜任車騎將軍時辭讓說,魯芝為人清心寡欲,與人和睦又不茍同,任職到老,以禮始終,自己愿意將車騎將軍禮讓魯芝。
13. 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諸葛誕以壽春叛,魏帝出征。芝率荊州文武以為先驅。
(2)帝以芝清忠履正,素無居宅,使軍兵為作屋五十間。
社會是由眾多家庭組成的,家庭和諧關乎社會和諧。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種和諧的關系,就需要有家庭倫理。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維護家庭關系的種種倫理規范,它們往往體現在各種“禮”之中、從《禮記》中可以看到各種禮制的記載,如婚喪嫁娶,這些都包含著各種家庭倫理規范,而要使這些規范成為一種社會遵守的倫理,就要使“禮”制度化。
在中國古代,“孝”無疑是家庭倫理中最重要的觀念。《孝經》中有孔子的一段話:“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這是說“孝”是“天道”常規,是“地道”通則,是人們遵之而行的規矩,為什么“孝”有這樣大的意義?這與中國古代宗法制有關。中國古代社會基本上是宗法性的農耕社會,家庭不僅是生活單位,而且是生產單位,要較好地維護家庭中長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順利延續,必須有一套維護當時社會穩定的家庭倫理規范。這種倫理規范又必須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倫理規范,這樣社會才得以穩定。
“孝”成為一種家庭倫理規范,并進而成為社會的倫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據。《郭店楚簡·成之聞之》中說:“天登大常,以理人倫,制為君臣之義,作為父子之親,分為夫婦之辨。”理順君臣、父子、夫婦的關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規處理君臣、父子、夫婦倫理關系,社會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與“天道”是息息相關的。
“孝”作為一種家庭倫理的哲理根據就是孔子的“仁學”,以“親親”(愛自己的親人)為基點,擴大到“仁民”,以及于“愛物”,基于孔子的“仁學”,把“孝”看成是“天之經”“地之義”“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體現了孔子“愛人”( “泛愛眾”)的精義;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會生活實踐中有一個不斷擴大的過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條,而是基于“仁學”的“愛”不斷釋放的過程,只有在家庭實踐和社會實踐中,以“仁學”為基礎的“孝”的意義才能真正顯現出來。
社會在發展,現代社會中的家庭倫理會變化,“孝”的內涵也會隨之變化,例如“四世同堂”“養兒防老”,就因家庭作為生產單位的逐漸消失而失去意義,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沒有必要提倡,但作為“孝”之為核心理念的“仁愛”仍有家庭倫理之意義。在家庭不再是生產單位的情況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狀態,將主要由社會保障體系來承擔,但“孝”的仁愛精神則不會改變,對長輩的愛敬,對子孫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內在本心的“仁愛”,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批評抹掉了“愛”,一味說“恩”的“父為子綱”說,提出:“我現在心以為然的,使只是‘愛’,”“孝”之核心理念“仁愛”作為家庭倫理仍具有某種普遍價值的意義。
(摘編自湯一介《“孝”作為家庭倫理的意義》)
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根據原文內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