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民事案件時,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對民法通則的有關條款作了解釋,對此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A、該法院采用了比較法解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該論斷直接體現的法治理念有
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姓名權案件時,認為《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于是中止審理,逐級報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馬克思認為,法律是一定物質生產方式所產生的社會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現而不是單個人的肆意橫行,對于這一觀點,下列理解正確的是:
明朝成化年間,一日本留學生與一威尼斯商人在泉州因瑣事發生歐斗,日本留學生受重傷。按《大明律》的規定,審理此案應依據的法律是
某設區的市政府出臺《規范操辦酒席行為實施辦法》,辦法規定除婚嫁酒、喪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視為違規酒席,下嫁不準操辦酒席,“同時規定:群眾操辦婚嫁酒須填寫申報表并報區政府備案。”對此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