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該論斷直接體現的法治理念有
A、程序正義理念根據我國憲法,法律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下列關于基本法律的表述,正確的是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下列關于村務監督機構的表述,正確的是
某法院公布夫信被執行人名單,以督促其履行義務,不少夫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 “面子”和輿 論壓力、找到法院配合執行。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諸老廢篤疾,事須爭訟,止令同居親屬深知本末者代之。若謀反大逆,子孫不孝,為同居所侵侮,必須自陳者所,諸致仕得代官,不得已與齊民訟,許其親屬家人代訴,所司毋侵撓之。諸婦輒代男子告辯爭訟者,禁之,若親寡居,及雖有子男,為他故所妨,事須爭訟者,不在禁例。
(1).元朝訴訟代理適用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2).元朝禁止哪些人代理訴訟?有何例外?
(3).如何評價元朝訴訟代理制度?
馬克思認為 , 法律是一定物質生產方式所產生的社會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現而不是單個人 的肆意橫行,對于這一觀點,下列理解正確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