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專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并處 1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款;(一)違章指揮特種設備作業的;(二)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 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用人單位未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的。
1、正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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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拒不接受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責令改正,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義務由特種設備()承擔,法律另由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特種設備()、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特種設備專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經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復審的,其《特種設備作樂人員證》不予注銷。
《中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