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屬于公民個人所有。
公民享有的結社自由,但結社必須經過申請登記才能合法。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或者非經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書面形式的涉密載體,應在封面或首頁做出國家秘密標志,匯編涉密文件、資料或摘錄、引用屬于國家秘密內容的應按照其中()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