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經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后,方可向省級旅游行政部門領取導游證。
1、正確導游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具有三年以上旅行社業務經營、管理或導游等相關從業經歷。
對旅行社的設立申請,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托設區的(含州、盟)級旅游 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并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旅游法》第 80 條規定了旅游經營者的安全說明和警示義務。安全說明或警示應符合()等要件。
旅行社的設立條件中包括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其中導游不低于旅行社在職員工總數的 20%或不少于 3 人。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