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主板上市公司一定無法實現股票增發。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和其他財務顧問機構有()情形的,不得擔任財務顧問。
證券經營機構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單處或并處警告、沒收非法所得、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暫停自營業務半年至1年、取消自營業務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受理自營業務資格申請。
甲上市公司的股東乙公司準備購買一套生產設備,乙公司請求甲公司為自己提供擔保。甲公司董事會共有11名董事,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甲公司的董事之一,其他董事和乙公司均為關聯關系。當甲公司董事會審議此請求時,可獲通過的最低標準為
在保薦業務中,持續督導發行人應履行的義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