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兩個規定旨在進一步規范()業務。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與其他證券業務之間的(),防止存在利益沖突的部門及人員利用發布證券研究報告謀取不當利益。
技術分析的分析基礎是
對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實行自律管理,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相關執業規范和行為準則的是()。
下列各項屬于投資適當性要求的是
關于MACD的應用,當出現()時,是多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