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級將“大綱”中偏于實踐性要求的表述(“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筆順規則、間架結構和常用的偏旁部首”)改為偏于學習過程的表述(“能按筆順規則用硬筆寫字,注意間架結構。
《義務教育大綱》指出:閱讀教學中最經常最重要的訓練是
有的同學不認真學習,不知道珍惜時問,老師就語重心長地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引導探究為主的教學方法包括討論法和實踐法。
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課程應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指導學生正確地理解和運用祖國語文,豐富語言的積累,培養語感,發展思維,使他們具有適應實際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