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P-15型鋼瓶第一至第三次檢驗每 4年檢驗一次。
正確
暫無解析
原始標記()規定的,禁止充裝。
在任何情況下,永久氣體氣瓶充裝溫度不能大于
用煙火點試法鑒別余氣時,發生()現象,則為可燃氣體。
新投入使用或經內部檢驗后首次充氣的氣瓶,充氣前都應按規定先置換,除去瓶內的空氣及水分,經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氣。
如人吸入液化石油氣后,應立刻將其移至新鮮空氣處,盡快吸氧并送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