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悖論:阿里在打假上肯定是有瑕疵的,但如何改變國際大牌的“傲慢與偏見”,僅靠“苦練內功”顯然又是不夠的。這就不能不提到兩個背景:一是技術去原罪化,二是打假國家化。有關第一點,不妨說個小故事:上世紀70年代,美國環球影視城起訴日本索尼,原因是索尼的錄像機使消費者可以很方便地錄制電視節目,這極大影響了權利人的利益。這個官司一直打到美國最高法院,最終,法院以微弱多數判決索尼勝訴。試想,若判決反過來,估計錄像機就不會鋪天蓋地在家庭出現了。由此可見,從趨勢上看,技術及科技的發展,確實讓侵權變得更容易,但這本身不是技術與科技的問題,權利人永遠才是打假的第一責任人。文段主要想傳遞的信息是()
A、技術與科技發展本身不會造成侵權越忙碌的公務員,其工作效率越高。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堅持正確的世界觀和宗教觀,旗臶鮮明地反對十四世達賴集團分裂勢力,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和平統一
處理復雜問題,抓住了復雜問題的本質,并不等于抓住了復雜問題的關鍵。
恐怖主義是對生命的無視和踐踏,是人類面臨的共同威脅。在反恐的國家合作、策略措施上,或許還有許多值得探討與改進之處;如何應對與防范恐怖襲擊,可能也還欠缺共識和更有效的行動。但是,打擊恐怖主義的決心、反恐的勇氣、持久不懈的努力以及在恐怖行為面前,每一個弱小個體所懷有的良知和勇氣,會給恐怖主義致命打擊,讓我們不時遭遇侵襲的世界不在恐怖的威脅中變得前途莫測。這段文字的主旨是()
美國第16屆總統林肯說:“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