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行政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 理由和依據
(三)當事人的意見及行政機關催告情況
(四)申請強制執行標的情況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暫無解析
只要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一律停止執行
執法人員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