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壓試驗一般每 6 年進行一次;對于無法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應每 3 年進行一次;電站鍋爐的水壓試驗周期可以按照電廠的大修適當調整。
正確
暫無解析
風量過多或過少對完全燃燒都是不利的。
額定蒸汽壓力小于2.5Mpa的鍋爐,壓力表的精確度不應低于2.5級;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等于2.5Mpa的鍋爐,壓力表的精確度不應低于1.5級。
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整定值應高于安全閥較低整定壓力值。
額定熱功率 ≤ 4.2MW的熱水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
鍋爐給水的PH值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