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
正確
暫無解析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給水切斷閥應裝在鍋筒(鍋殼)和給水止回閥之間,并與給水止剛閥緊接相連。
鍋爐在運行中發生超壓時,安全閥可以手動開啟排汽泄壓,確保鍋爐的安全。
水壓試驗一般每6年進行一次;對于無法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應每3年進行一次;電站鍋爐的水壓試驗周期可以按照電廠的大修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