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文件。
A、(1)(2)(3)(4)(5)(6)B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④有勘察、 設計、施工、 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⑤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