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施工公司在進行公路施工時,由于隧道塌方,當場有8個工人受傷,在送往醫院的過程中,有2人傷勢過重死亡。事故發生后,質量監督站初步確定該事故為重大質量事故。
問題:
1、事故發生單位應如何上報?
2、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現場應該采取怎樣的保護措施?
3、發生質量事故后,實行的“三不放過”原則是什么?
1、于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國務院交通管部門,同時報告省級質量站和部質監總站,并在12 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快報》。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如下:
(1)工程項目名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2、事故發生后, 事故發生單位和該工程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 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并應采取拍照或錄像等直錄方式反映現場原狀
3、質量事故處理實行“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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