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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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按生產單位進行管理。
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具有規定的安全距離、安全防護措施。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取得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特種設備安全法》對銷售、租賃、進口特種設備等經營行為無規定。
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同樣適用《特種設備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