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某建設單位新建一工業項目,經招標,機電工程由具備機電工程總承包一級資格的A安裝工程公司總承包。其中,車間內的消防工程、鍋爐房工程、變電所工程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具有專業資質的B公司。合同規定,施工現場管理由A公司總負責,工程項目主材由A公司提供,工程設備由建設單位指定廠家,A公司負責采購并與制造廠商簽訂合同。A、B兩個公司都分別組建了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監理公司發現B公司在鍋爐安裝施工前,沒有辦理書面告知手續就進行施工,施工作業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便指令B公司停工。
事件2:由于A公司采購的變壓器延期一個月到現場,致使B公司發生窩工和停工,造成經濟損失,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賠。
事件3:A公司在跟制造商簽訂采購合同以后,積極督促制造商,并且經常與之協調,保證了設備的按時供應。
事件4:消防工程驗收時,B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驗收技術資料不完整,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不予驗收。消防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交工程消防驗收申請,填寫了《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要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進行消防驗收并投入使用,但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不受理。
問題:
1.在事件1中,說明監理公司指令B公司停工的理由。鍋爐安裝工程應配備哪些主要的特種作業人員?
2.在事件2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賠,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3.在事件3中,A公司與供貨商協調了哪些方面的問題?
4.通過事件4,說明消防工程驗收的條件。
1. 因為鍋爐屬特種設備,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鍋爐安裝前,B 公司應將鍋爐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方可施工。鍋爐安裝工程應配備主要的特種作業人員有:起重工、焊工、探傷工、電工、架子工、鍋爐工等。
2. 不合理。變壓器設備雖是A 公司采購的,又負責現場管理,但B 公司直接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而 A 公司與 B 公司沒有合同關系, B 公司應向建設單位索賠。
3. 與供貨商協調主要包括:交貨順序與交貨期;批量材料訂購價格;設備或材料質量;相關技術文件、出廠驗收資料;現場技術指導等。
4. 消防工程驗收的條件至少包括:
1)技術資料應完整、合法、有效。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規定的工作量和變更增減的工作量,具備分部工程的竣工驗收條件。
3)單位工程或與消防工程相關的分部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或已進行驗收。
4)建設單位已經委托具備資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進行技術測試,并已取得檢測資料。
5)施工單位應提交:竣工圖、設備開箱記錄、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和驗收記錄)、設計變更文字記錄、調試報告竣工報告。
6)建設單位應正式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提交申請驗收報告并送交有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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