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對年輕夫婦,對其兒子6個月就教他走路,1歲剛開始呀呀學語,就教他數數,1歲半就教他識字,目標是“2歲掃盲,3歲讀書”。2歲上小小班,每天回家,要他跟學一則故事或寓言、童話,背一首古詩、做一道小學一年級的數學題……結果他們這個兒子在進入小班、中班、大班時,游戲能力都很差,雖然智力表現還可以,但在集體活動中不合群,人際交往困難;到小學后,其學習成績也只處于中下水平。運用學前教育原理的有關理論分析上述這對年輕夫婦在教育孩子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指出正確的家庭早期教育應該如何進行。
簡述以問題為基礎的教學法的教育目標。
正強化實施前,應把計劃告訴兒童,以期取得配合。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兒童權利保護工作首先應作為()
交往雙方有了更深層次的情感交流,并期望引起雙方的共鳴和關注的階段屬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