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區域行走的安全規則:
(1)要在指定的安全通道上行走,不得進入掛有“禁止出入”的危險區域。(2)橫穿通道時,要看清左右兩邊的情況,確認沒有車輛行駛時才可以通過。(3)有人行橫道線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橫道線。(4)禁止在進行吊裝作業橋式行車下行走,不準在吊運的物件下通行或停留。(5)不得進入掛有“禁止出入”或設有危險警示標志的區域等。(6)禁止在設備、設施或傳送帶上行走。(7)在沾有水或油的地面或樓梯上行走時要特別注意防滑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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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起重作業的有關規定,吊物下面有人不準吊,但吊面站人可以吊。
安全生產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健康,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安全生產諸多工作中,通常稱為“安全三原則”的內容是()。
從業人員享有的安全生產權利規定,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撤離作業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