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正確
暫無解析
任何人不應擅自移動和毀壞礦山的測量基點。
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的配件、金屬外皮等,均應接地。
人工搬運爆破器材時,炸藥與雷管應分別放在兩個專用背包或裝在衣袋內。
為保證邊坡安全,采場內的高陡坡應每月檢查一次。
一般事故應上報至()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