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4條對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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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確立了()制度
為了預防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煤礦井下生產過程中必須采取一定的減塵、降塵措施。目前,常采用的技術措施有()、通風防塵、噴霧灑水、刷洗巖幫等
()在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發爆器
《勞動法》規定,國家對()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爆破時,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