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應當依法為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提供()的檢驗、檢測服務。
A、安全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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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人員可以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執業;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人員可以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執業;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它包括: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應當依法為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提供()的檢驗、檢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