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標志不符合GB7144氣瓶顏色標志的規定,或嚴重污損脫落,難以辨認的禁止充裝。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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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充裝單位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充裝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罰款。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氣瓶充裝前稱重為17kg,充裝后稱重為32kg,則充裝量為15kg。
易燃液化氣體中的氧含量超過5%(體積分數)時禁止充裝。
經過改裝的,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氣瓶禁止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