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改裝的,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氣瓶禁止充裝。
正確
暫無解析
氣瓶充裝前稱重為17kg,充裝后稱重為32kg,則充裝量為15kg。
禁止在一個匯流排中僅用一個衡器計量其中(),其他氣瓶參照該瓶數值計量。
氣瓶內應有剩余壓力。當氣瓶無剩余壓力或有不明剩余氣體時,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氣瓶充裝后,充裝單位必須按規定在氣瓶上粘貼()和充裝標簽。
原始標記()規定的,禁止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