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裝站內的充裝設備,管道閥門,連接零件等,不準選用與氣體介質發生化學反應的材料,特別是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材料。
正確
暫無解析
標記應打在瓶肩或不可拆卸附件上,應盡量采用機械方法打印。
《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氣瓶的鋼印標記是識別氣瓶的依據。鋼印標記必須準確、清晰、完整,以永久標記的形式打印在瓶肩或不可卸附件上。
充裝時,對未列入安全技術規范或國家標準的氣體,應當按照積累經驗充裝。
充裝站的壓力容器、氣瓶、壓力表、安全閥等應定期檢驗,管道不用定期檢驗
無縫氣瓶在充裝前,如發現瓶閥出口螺紋磨損超標時,只要不影響充裝,可以不更換瓶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