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加強特種設備質量宣傳教育,普及特種設備質量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特種設備質量意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不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要求特種設備所有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必要時還應作出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