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一般安全要求有哪些?
1. 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檢,凡是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癲癇、弱視以及其它不適合高處作業的疾病者,不得從事高處作業。飲酒后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2.在 2m以上的獨立懸空、懸巖、陡坡和橋側,以及從事無法采取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安全帶和安全繩要拴在牢固的物體上且高掛低用。
3.進入施工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衣著要靈便,禁止赤腳、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帶釘易滑的鞋從事高處作業。
4.按規定架設防護欄桿,掛設安全平網和立網。
5.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 ( 大雨、大雪、大霧、六級以上的強風 ),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6.高處作業人員所使用的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上下傳遞料具時,禁止拋擲,大型工具要放在穩妥的地方,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整、穩固,防止掉落傷人。
7.特級或技術復雜的高處作業,應編制專門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8.在地震區,當有震前預報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9.作業人員上下通行必須經由人行斜道或乘人電梯,不得攀登模板、腳手架、繩索,禁止搭乘起重物件或井架等運送材料的設備上下。
10.高處作業搭設云梯、工作臺、腳手架、防護欄桿、安全網等,必須牢固可靠,并經驗收格后使用。
11.高處與地面聯絡、指揮,應有統一的信號、旗語、手勢、口笛或有線、無線通訊設施,不得以喊話取代指揮。
12.高處作業不宜夜間進行,必須在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和其它夜間安全措施。
13.高處作業遇有架空電線路時,必須保證規定的安全距離,當安全距離不能得到保證時,必須采取停電或隔離等防護措施
暫無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