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正確
暫無解析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可以從事有關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活動,可以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根據《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的規定,現場安全監督檢查需要復查時,必須采取現場檢查的形式實施。
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具有規定的安全距離、安全防護措施。
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義務由特種設備承租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