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當事人簽定有書面仲裁協議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而另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該合同糾紛應當由()。
勞動爭議案件仲裁()。
某國有企業設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5名調解員組成,其中2名是企業方代表,并且由該企業人事處副處長擔任調解委員會主任。2006年4月5日,職工張某因工作表現不佳被企業扣發了部分工資,張某不服與企業發生爭議。企業提出必須先在本企業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先行調解。張某不同意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在企業提交申請后宣布維持企業的處理決定。而張某在爭議發生后一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責令退出法庭可適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