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社會成員身心的健康發展,應適當強制性地要求社會成員參加社會體育
錯誤
暫無解析
社會體育指導員應勇于并善于揭露和抵制各種偽科學的活動
體育道德是指調整體育活動和體育工作中,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1995年,《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社會體育的發展實現了一個更大的飛躍。
現代生產和生活方式使人的體力勞動日益減少,這為促進人體健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社會體育指導員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